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鹏渤招标

涞水世纪城综合体一期补充电线电缆采购

2017/0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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涞水世纪城综合体一期补充电线电缆采购

 

 

 

 

 

 

 

 

 

 

 

 

 

招标单位:涞水鹏渤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0176

 

 

 

  

 

 

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

 

第二部分  技术规格和要求

 

第三部分 投标文件的提交

 

第四部分  投标须知和主要合同条款 

 

 

 

 

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

     因涞水世纪城项目工程建设需要, 鹏渤集团对涞水世纪城综合体一期所需电线电缆进行公开招标。

简要内容:

1、招标内容:涞水世纪城综合体一期电线电缆采购。

2、到货地点:涞水世纪城项目施工场地。

3、交货时间:按照工程进度交货。

4、对投标方的资格要求:投标方必须是该材料的生产商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的经销单位,其产品已通过质监部门鉴定,具有生产许可证,行业认证资质,企业资信等级良好。

二、 招标文件将于2017年6月5日在涿州市鹏渤集团发放。

三、投标截至时间:2017年6月11日9:00 时

四、投标地点:涿州市鹏渤集团办公楼招标采购部

五、开标时间:2017年6月11日

六、开标地点:涿州市鹏渤集团办公楼

七、联系人:涿州市鹏渤集团招标采购部

         联系电话:0312-6673066  0312-6671691

         现场负责人郭工手机: 18630221679 

 

 

 

第二部分  技术规格和要求

1、技术规格、数量、使用位置明细详见图纸及附表。

2、报价报增值税普通发票价格。  

 

 

 

 

第三部分 投标文件的提交

1.投标文件的装订要求:投标文件分商务标和技术标,正副本,用A4纸打印,分别装订成册。

2.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要求:所有投标文件进行密封,密封袋的封口处应加盖投标人印章,并在密封袋上清楚地标明公司名称、地址、联系电话。

3.迟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以后收到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并退回给投标人。

4.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以后,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书面形式补充修改或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5.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补充、修改投标文件。

6.在投标截止时间至投标有效期满之前,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文件。

7.在投标时投标人将此招标文件一起装入投标文件中封存。

  

 

 

 

第四部分  投标须知和主要合同条款

1、投标费用

无论投标结果如何,由投标方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

2、投标报价的组成

2.1投标单位应依据招标内容,自行报价,分别对材料单价、总价进行报价,并详细列出整个报价明细。

2.2投标单位认为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或必须发生的费用应全部考虑在总报价中,单价一次性包干。

2.3投标时,其材料的品种、规格、型号、产地、质量等必须按招标人明确的要求进行报价。

2.4投标单位根据上述要求编制完整的预算造价,在此基础上结合市场及投标单位自身的生产管理水平、实力、优势,决定最终报价,填写报价单并自行承担全部风险责任。

2.5报价中有关费用处理:运输费、到达指定地点的装卸费等费用自行考虑。

2.6中标方要根据国家及行业规定进行复检,费用由中标方自行承担。(各种型号电线电缆需送检)

2.7付款方式:

全部货物运到现场由项目部、现场监理见证取样核实数量后付至合同总价的70%,复试检测合格,提供检测报告后付清,送检样品及检测费用由供货方承担。 

 

 

附表一:涞水世纪城综合体一期补充电线电缆(报价报增值税普通发票价格)